东湖国度自主创新示范区激励担;勾邮
融资性担保业务执行法子(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东湖国度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企业担保融资,凭据《国务院关于赞成支持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度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144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当局关于加快东湖国度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定见》(鄂发〔2010〕4号)及《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当局关于全力推动武汉东湖国度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决定》(武发〔2010〕4号)心灵,特造订本执行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所激励的融资性担保业务是指由担;刮甭阋韵虑疤崞笠到械娜谧市缘1R滴瘢
(一)注册地址、税务关系在示范区,产衣粪型切合示范区产业发展导向,技术含量高或发展远景好的企业;
(二)上一年杜转业收入在3亿元以下。
上述融资性担保业务该当由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定合作和谈的担;梗ㄒ韵录虺坪献鞯1;梗┏械,双方权势及使命由合作和谈约定。
第三条 合作担;垢玫背⑹钥旖莸1I笈ㄊ,执行2%以内的综合担保费率(含担保费率、评审费率及其他用度)。
第四条 管委会凭据合作担;固峁┑娜谧市缘1R滴窆婺,按每年新增担保额的0.5%的比例推算,赐与合作担;沟12怪,每家合作担;姑磕甑12怪鸲畈怀1000万元。
昔时现实担保期限不及12个月的担保额,依照现实担保期限换算成12个月后的额度计入昔时应补助担保总额。合作担;刮痉肚笠敌湃未蛩愫推笠嫡峁┑牡1,其担保金额可纳入昔时补助担保总额中。
第五条 融资性担保业务产生代偿时,合作担;垢玫痹谟行咚鲜毙诓扇∷斜匾木谩⑿姓和司法伎俩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在采取上述伎俩后仍无力追回损失并能提供有力证据的,可凭据管委会的有关划定向管委会申请损失赔偿。
对于贷款企业提供法定担保物作反担保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其赔偿比例不高于现实产生损失的本金部门的20%,且单笔赔偿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合作担;刮钇笠堤峁┑男庞担保业务,其赔偿比例不高于合作担;瓜质挡鹗У谋窘鸩棵诺30%,且单笔赔偿不超过500万元。贷款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企业股权、幼我信誉等非实物资产及非银行单据作为反担保物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可参照信誉担保的方式赐与合作担;古獬。
第六条 合作担;拱茨甓染拖质敌略龅14罾奂平鸲,向管委会提交担保补助支持资金申请汇报及企业担保贷款明细表。
第七条 管委会收到担保补助申请资料并审核结束后,将担保补助资金拨付给合作担;。
第八条 合作担;乖谏昵氲12怪迸樽骷俚,由管委会责令其退回相应补助款,同时取缔其合作担;棺矢。
第九条 本法子由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掌管诠释。
第十条 本法子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试行期满后管委会可凭据具体情况耽搁试行功夫或进行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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